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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個人並沒有多如牛毛的標案經驗,

但,也只要接觸個幾次,就能體會到不少政府公標案的「眉角」。

 

如何標到?

執行經驗及實力當然重要,但關係更重要。

為什麼某些廠商可以一標再標,除了跟發包單位長期配合,

一有標案就會馬上通知廠商,甚至還可以為廠商量身打造標規,連預算及工項都定好,

招標也就是走一個形式,表示發包單位公平公開、符合採購法、免去圖利廠商的嫌疑等等;

再者標案狀況也有可能是零利潤工項多,沒人要投標,發包單位還得拜託接觸過的廠商來投標...

能打破長期配合結構的廠商,就是因為越做越差、惹怒發包單位而被換掉,

而苦主不免就是初入標案場的小白、用低價搶案,又或者是新被拜託來投標的廠商,

當然還是有具堅強實作經驗及創意的廠商,以實績說服發包單位、實力搶標的,這些廠商當之無饋、給予尊敬。

而講到後話,越做越差這個部份倒也不是完全都是承包廠商的問題就是...

這兩邊之間的愛恨糾結怎能馬上說完…

 

利潤好不好?

廢話!當然不好!

但個人經驗有限,並沒有經歷過多類型的標案內容,僅就曾接觸過的勞務類案來說。

基本上,遇過的發包單位,個人覺得發包單位的邏輯是廠商應該要做佛心,不該有利潤,人工是義務,

標案預算清楚列好每項價錢及數量,然後議價時再砍一波,少的錢還是回到廠商要自己吞掉,

被砍錢之後,「這個再幫加一點,那個再多設計一下」,

能執行的錢往下降,執行工時往上加,廠商能不翻白眼嗎?

還有拿上次不合理的硬凹做法,再凹下一個廠商,

說「上一家這樣可以做到啊?你們應該也可以吧!」,

上一家可以是硬拗來的,並不代表是常規或合理的啊!!

本人的經驗就是同個標案過了一年,新年度招標預算硬是砍了三分之一,工項卻沒少...令人驚嘆不已,

無怪乎沒人要拿真正的價格跟發包單位談,預算能灌就灌,灌高了讓你砍,

被砍了就用差料、少做工作,

就工程類可以一包再發包、再往下包,利潤都被過了一手,

最下游的就得活活做死,拿少的可憐的錢。

再不然就押個不符比例的頭尾款比例,把廠商的金流壓力不當一回事,

扣款的人跟承辦窗口八竿子打不著,結案再就一些莫名的要求扣尾款,

做到眼白翻到天邊還要撐完。

 

專業程度?

發包單位就是沒有人、沒有技術、沒有時間可以執行這件事情,

所以才招標讓廠商來做不是嗎?

遇到認為這件事很簡單、做一下就馬上就好的承辦人員,都想回:那你怎麼不自己做?

有些技術處理對於熟手的確很簡單,但發包單位你買的就是廠商的知識財及技術力啊!

不要以為技術人員做起來簡單就該廉價看待吧!

又或者用偏離專業的要求讓廠商硬做,再來說為什麼是這樣??

再者,承辦人員對於執案結果總是有過多的美好想像,

政府投入這一百萬,這個事情就能風生水起、紅紅火火,為長官的政績再添上一筆...

想解決的到底是困難?還是只是長官的喜好?

發展目的?體質優劣?上位策略走向?下游發酵時間?現存困境?資源支應?

種種上下串連的諸多難題當然可以慢慢解決,但可不是你發包單位區區一二百萬可以做到的吧?

更多的是局處之間搶功績、跨界執案、資源互不流通...

即便廠商有這個執行實力、人脈,在面對公單位反覆不定、陰晴圓缺、軟土深掘,

總不免要保留一手,避免打壞自己的基礎...

 

政府公標案讓公民兩相合作,各取所需沒什麼問題,

但老是在歪路上,兩方為了省錢,無所不用其極,品質還要好棒棒,到底是誰有問題?

政府單位是否該想想到底公標案的意義是什麼?

 

小小抒發,只是個人經歷,記錄那些刁過人的、被刁過的人生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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